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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衡把手高高举起不让他碰,嘴里说着:“我看是心不在珠宝身上,飞向别处了。”
宋南卿对于他利用身高优势欺负自己的行为很是不满,鼓起脸往前倾身去够那枚扳指:“你戴明明就小了,拇指都戴不进去给我正好!给我嘛我想要——”
沈衡拿着扳指放下又抬起,引得宋南卿贴在他身上晃来晃去,鬓边几次蹭到人下巴,在远处的阮羡之看来,就是耳鬓厮磨的状态。
“给你可以,怎么谢我?”沈衡垂眼盯着他,余光可以看见从那间屋子里一瘸一拐走出来的男人身影。
二人贴的近,能感受到彼此身上的热气,宋南卿现在眼里心里只有那枚漂亮的翡翠扳指,离近了看连款式都合他心意。他挂在沈衡身上伸直了手去够,嘴唇一不小心擦过人的下巴,二人都是一愣。
宋南卿睫毛颤了颤,大脑中灵光一现,那些看过的话本子里主角一见钟情的画面在眼前接连闪过,他踮起脚又把嘴唇凑近飞快碰了一下,趁着人愣神之际终于把那枚扳指抢到手。
“这样总够了吧,谢谢先生!”
他乐不可支地把扳指戴在自己手上,尺寸刚刚好。他一边欣赏一边蹦跳着走到一旁仔细端详,对这个战利品满意的不得了。又得了扳指又施展了小技巧!他真是一箭双雕。
沈衡在原地站着,下巴上仿佛还残留着刚刚那柔软、温热、又仿佛云朵一般轻柔的触感,那一瞬间还闻到了宋南卿面颊上涂的玫瑰膏的香气,玫瑰那热烈灿烂的芬芳无孔不入侵入鼻腔,很淡但余韵悠长。
阮羡之不知何时早已经回到屋内,看着那个绣着精致刺绣的钱袋子发呆,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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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墨镜]
第14章
春耕祭礼快到了,这个时候正是人们裁制新衣以告慰蚕神的时节,宋南卿对宫里制衣局送来的衣服百般不满意,要么嫌款式老气要么嫌布料厚重,祭礼近在咫尺,皇帝到时可是要穿新衣耕地播种,以请求今年风调雨顺的,衣服迟迟定不下来,宋南卿说什么也不满意,总之就是要出宫。
他自从上次出门遇到阮羡之已经好久没出宫了,每天不是看折子就是看话本,那日因为意外耽搁的新鲜话本,也通过春见送到了他手上。除了风流御史俏寡妇,还有绿芜老师的新作——意外捡到的小狗成精了,讲的是一名书生在雨天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流浪狗,对方竟然会幻化成人的故事。
他看了许久欲罢不能,
不过最近沈衡有点奇怪,总之他感觉先生对他比之前冷淡了一些,都不帮他涂面霜了。这样下去可不行,他还想让沈衡爱上他,帮他做事呢!所以今天说什么也要出宫,因为书上说,特殊的环境会产生不一样的火花,恋人最忌失去新鲜感。虽然他和沈衡不是恋人,但书上说的很有道理啊!
沈衡拗不过他,只好相陪。
今日阳光正好,京城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。二层楼的店铺门前,并排着进来两个人,挨得很近,端正的仪态和风度让人只是瞧着也倍感舒适。
宋南卿今日的头发是沈衡帮他梳的,如绸缎般散发着淡淡光泽,清雅的绿色很是映衬春色,也把那张秾丽的脸衬托得更加耀眼,未施粉黛就白里透红有着别样的感觉,纯稚和妍媚的气质在一人身上交织,一进门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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